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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5:04:39    当前栏目:继承知识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赠协议的,先要执行协议;没有遗赠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先要适用遗嘱继承,按照遗嘱办理;然后才能适用法定继承。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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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网首席南京遗产律师姬传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二十年专业遗产律师,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知名的继承纠纷律师,先后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等各种继承法律问题,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专业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遗产律师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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