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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继承律师释疑:怎样适用法定继承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4:48:14    当前栏目:继承知识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法律活动。

  法定继承是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姻亲、血缘(含拟制)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法定 在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法定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此之外,还有孙子女、外孙子女、出生时是活体的遗腹子等。”

  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一、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二、 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三、 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四、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五、 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六、 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七、 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

  八、 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九、 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十、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十一、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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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网首席南京遗产律师姬传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二十年专业遗产律师,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知名的继承纠纷律师,先后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等各种继承法律问题,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专业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遗产律师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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