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房产继承案例:婚前买房该由谁来继承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5:55:06 当前栏目:遗产范围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案情介绍]
赵先生是一名退休干部,早年丧妻。几年前,经人介绍与王女士相识,为了两人日后共同生活,赵先生用自己全部的积蓄买了一套100平米的大房子并办理了登记备案,随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搬进了新家并拿到了房产证。可天有不测风云,今年7月份,赵先生突发心脏病去世。
赵先生有两个儿子,均已经成家立业。王女士认为房产证是婚后拿到的,房子应当是两人的共同财产,老伴去世后,房子应当归自己一人所有,两个儿子没有份。但两个儿子却认为,房子是父亲婚前购买的,该房屋应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跟王女士没有关系,作为儿子他们才是继承人。于是兄弟俩找到王女士商量想要回父亲的房子,王女士一听就火了,将兄弟俩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兄弟俩只好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到底这套房子该怎么分?
[律师点评]
南京房产继承专业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归属和内容应以登记为准,而房产证仅是对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属的一种公示和确认,不能作为不动产权属的根本依据。本案中,赵先生在婚前交付房款并办理了备案登记,应当以该备案登记来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时间,因此房子应当认定为赵先生的婚前财产,归赵先生个人所有。
既然房子是赵先生的个人财产,那该如何来继承呢?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各继承人间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赵先生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因此赵先生的这套房产,应当作为他的遗产由其合法配偶王女士和两个儿子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以均等的份额来分割,任何一方想独自占有全部房产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南京继承律师提醒:被继承人在自己的意思能够清楚表达时,最好能订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归属进行明确安排;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割时,也要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以避免将他人的财产作为遗产来处置,而侵害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房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 死亡赔偿金不能视为遗产
- 养老金与遗产继承的法律剖析
- 受赠人死亡,未用完募捐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 遗产继承律师解读承租权的继承
- 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多分一次性工亡补偿金
- 民法典采用概括式扩大了遗产的范围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对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定性,是否属于死者遗
- “五保户”去世后,其原有宅基地是否属其遗产
-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身故保险金如何分配?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分配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父亲突然离世 养老保险如何继承
- 未成年人的死亡赔偿金能否作遗产分配?
- 婚前财产继承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与分割
- 因身体受伤所得财产的归属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按人数还是身份关系?
- 南京继承律师答疑:租赁合同不因继承而无效
- 分割死亡赔偿款需要考虑什么因素?
- 结婚登记补办后婚姻关系效力
- 南京继承伟律师答:继子女依法继承可要拆迁款
- 南京继承律师释疑:以孩子名义存的钱是否作为遗产分割?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抚恤金种类及分配原则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否是死者的遗产?
- 土地征用补偿费可作遗产继承
- 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儿媳改嫁也可继承原公婆遗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
- 南京继承律师释疑:合法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因养母生前房屋继承问题闹纠纷,诉诸法院获支持
- 律师解读房产继承案例:婚前买房该由谁来继承
-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 南京继承律师释疑:什么情况下保险金视为遗产?
- 离婚后一方不能继承另一方死亡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
- 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份额
- 彻底清晰了!最高院民一庭: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 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的这五种财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不包括的权利义务
- 农村房屋所者权的认定
- 房屋租赁权的继承 ——邢某与陆某甲等租赁合同纠纷案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单位职工去世后抚恤金不应视为死者遗产
- 南京继承律师详解遗嘱公证
- 抚恤金和保险金能作为遗产分配吗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释疑:可以被继承的遗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死者遗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释疑: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 精神抚慰及经济补偿系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 法院判决募集捐款不属遗产
-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 丧偶儿媳如何主张对公、婆一次性抚恤金的权利?
- 数字遗产不受法律保护 QQ、电邮无法被继承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抚恤金、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死亡赔偿金按照遗产分配
- 南京继承律师解答:甄别遗产应注意的问题?
- 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款不属于遗产
- 死后配偶购买安置房,是否算做遗产?
- 梁凤仪的遗产观念(转自梁凤仪的博客)
- 继承保险金时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亡时间推定
- 尚未支付的抚养费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交通事故死亡后被继承人财产应首先支付事故费用及欠款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遗产规划服务
- 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