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与遗产继承的法律剖析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7-09-17 09:04:36 当前栏目:遗产范围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养老金与遗产继承的法律剖析
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养老金包括在遗产的范围内,因此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则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能继承。
一、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
2、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养老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二、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怎么查养老金
1、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缴费清单查询。
2、可打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3、可以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所谓统筹养老金,原先称为基础养老金,就是指从用人单位缴费组成的统筹基金中向退休者支付的那部分养老金;而所谓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指从职工个人账户积累中向退休者支付的那部分养老金。这两部分养老金的计发方法分别是: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房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 死亡赔偿金不能视为遗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
- 南京继承伟律师答:继子女依法继承可要拆迁款
- 受赠人死亡,未用完募捐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 尚未支付的抚养费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死者遗产
- 交通事故死亡后被继承人财产应首先支付事故费用及欠款
- 梁凤仪的遗产观念(转自梁凤仪的博客)
- 死后配偶购买安置房,是否算做遗产?
- 丧偶儿媳如何主张对公、婆一次性抚恤金的权利?
- 精神抚慰及经济补偿系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 房屋租赁权的继承 ——邢某与陆某甲等租赁合同纠纷案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遗产规划服务
- 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
- 因养母生前房屋继承问题闹纠纷,诉诸法院获支持
- 继承保险金时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亡时间推定
- 抚恤金和保险金能作为遗产分配吗
- 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份额
- 结婚登记补办后婚姻关系效力
- 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的这五种财产!
- 离婚后一方不能继承另一方死亡赔偿金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释疑: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 彻底清晰了!最高院民一庭: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 南京继承律师详解遗嘱公证
- 土地征用补偿费可作遗产继承
- 未成年人的死亡赔偿金能否作遗产分配?
-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身故保险金如何分配?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与分割
- 法院判决募集捐款不属遗产
- 养老金与遗产继承的法律剖析
- 南京继承律师释疑:什么情况下保险金视为遗产?
- 遗产继承律师解读承租权的继承
- 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款不属于遗产
- 死亡赔偿金按照遗产分配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否是死者的遗产?
- 南京继承律师释疑:合法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数字遗产不受法律保护 QQ、电邮无法被继承
-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范围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单位职工去世后抚恤金不应视为死者遗产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抚恤金种类及分配原则
- 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
- 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儿媳改嫁也可继承原公婆遗产
- 婚前财产继承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释疑:可以被继承的遗产
- 律师解读房产继承案例:婚前买房该由谁来继承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抚恤金、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不包括的权利义务
- 南京继承律师解答:甄别遗产应注意的问题?
- 民法典采用概括式扩大了遗产的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答:对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定性,是否属于死者遗
- 南京继承律师答疑:租赁合同不因继承而无效
- “五保户”去世后,其原有宅基地是否属其遗产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分配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农村房屋所者权的认定
- 父亲突然离世 养老保险如何继承
- 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多分一次性工亡补偿金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 分割死亡赔偿款需要考虑什么因素?
- 因身体受伤所得财产的归属
- 南京继承律师释疑:以孩子名义存的钱是否作为遗产分割?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按人数还是身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