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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2-03-12 19:32:47    当前栏目:继承知识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自然人(遗赠人、受扶养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负责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并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

  协议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因此,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能成立。这是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遗嘱的本质区别。遗赠、遗嘱都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遗嘱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遗赠扶养协议作为双方法律行为, 一旦成立生效,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谔守,否则将构成违约。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受扶养人,另一方是扶养人。

  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法律行为。

  不仅扶养人有扶养另一方的义务,受扶养人也需要按照约定将自己的遗产赠与对方。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双方都需要向对方支付对价。扶养人支付对价的方式就是负责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受扶养人就是通过死后将遗产赠与扶养人的方式支付对价。

  三、遗赠扶养协议

  为要式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以书面方式作出。因为双方达成遗赠扶养协议后,协议的履行期限往往较长,且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亡后才能取得遗产,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受扶养人死亡后,将死无对证, 无法确认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遗赠扶养关系。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需要注意的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比较特殊:一方为自然人,即受扶养人。受扶养的自然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只要其本人欲通过此种方式养老,即可以采取,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人。另一方必须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因此,法定继承人是不能与被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故本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受扶养人与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本条规定扶养人除了是继承人之外的个人外,将集体经济组织扩大到各种组织。这里的组织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当然, 应当是具备承担养老职能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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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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