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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专业继承律师评案--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7-01-10 15:38:16    当前栏目:继承案例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一一罗志凤与唐云兴遗产分割纠纷上诉案
[上  诉  人]  罗志凤(原审原告)
[被上诉人]唐云兴(原审被告)
基本案情: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原系夫妻关系。2006年1月,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其婚生子唐飞翔由被上诉人抚养,被上诉人明确表示不要求上诉人支付唐飞翔的抚养费。2007年9月,唐飞翔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24.8万元。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各领取了11万元,支付唐飞翔安葬费后尚余23,784元。
争议要点:
       上诉人是否有权要求被上诉人返还财产11,400元。
裁判理由:
       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返还的是庸飞翔死亡后获得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遗产,分割时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唐飞翔自2006年1月起随被上诉人生活,上诉人未支付唐飞翔的抚养费。因此,唐飞翔死亡后的死亡赔偿金,被上诉人可以适当多分。上诉人已分得11万元死亡赔偿金,仅比被上诉人少分11物0元,其分配并无不当。因此,被上诉人无权请求上诉人返还该部分财产。
江苏继承律师点评: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分割时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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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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