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遗产继承律师 > 继承咨询 > 法律咨询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最新民法典遗产继承规定)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最新民法典遗产继承规定)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3-02-07 08:06:17    当前栏目:法律咨询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一般情况下,继承顺序的问题仅在法定继承中提及。因为只有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才没有安排财产。那么,你知道我们国家的继承顺序是什么吗?

  一.遗产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1.首先应该看看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则应根据遗嘱执行。

  2.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确定谁可以成为继承人?继承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它由一阶继承者继承,而二阶继承者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者的继承,它将由第二顺序继承者继承。

  最后,是确定每个继承人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在同一顺序中的份额一般应相等。在分配遗产时,应该照顾那些生活中特殊困难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当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并尽到抚养义务的,履行继承权时,遗产可以多分。如果具有支持能力和有支持条件的继承人没有履行其义务,则在分配遗产时应分割或减少。继承人一致同意,也可以是不平均分配的。

  继承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孩子,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它由一阶继承者继承,而二阶继承者不继承。如果没有一阶继承人,则二阶继承人继承。

  二、最新民法典遗产继承顺序规定

  《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合法继承遗产的比例

  指的是确定继承份额的基本标准,即在法律继承中应指定同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 民法典继承编明确规定了遗产分配的继承原则。我们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继承人在同一顺序中的份额通常应该相等。这是继承在合法继承中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应平等分配继承。法律中的“一般”是指没有特殊法律的情况。

  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

  (1)在分配遗产时,应特别注意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时,只能照顾遗产的分配,一旦有了这两个条件,就应该照顾好。

  (2)当继承人履行继承权或继承人的继承人被分配继承权时,他们可以分得更多,而不是过分,而不是强制性的。(3)如果具有支持和支持能力的继承人未履行其义务,继承的分配应分为无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的重要体现。如果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继承权应分割或分割:1继承人应具备支持的能力和条件; 2不负责维护; 3.继承人可能同意不平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的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以及法律允许个人拥有的生产资料。

  根据世界各国法律确定的遗产的范围和价值,是根据遗产开始时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法律事实(见消失和死亡宣言)确定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而言,继承地的继承人(即死者的最后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的地方)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的其他继承人和受托人及遗嘱执行人。关于继承人的死亡;该人应负责保护遗产,不得处置,隐瞒或挪用。如果没有人知道继承人继承人的死亡,或者继承人知道但继承人无能力且无法由代理人通知和管理,则由该单位或基层组织或公证处负责。这个人继承的地方。通知并保留遗产。

  总之,在合法继承中,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者和第二顺序继承者。这里的第一批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通常他们会继承死者的遗产。

以上就是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最新民法典遗产继承规定)的内容,您有任何关于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咨询遗产继承律师,或者直接登录遗产继承律师网http://www.zylsw.cn/查询。

版权申明:本文由遗产继承律师原创,转载保留连接
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联系方式
专业遗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微信同号)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Copyright 南京继承法律师咨询 版权所有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