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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多种解释的留言遗嘱无效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7-03-01 20:11:30    当前栏目:继承知识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马春花和赵中华再婚后,购买了南京市秦淮区某小区3号楼504室住房一套,并在此居住,有室内物品若干。赵大明系赵中华与亡妻的子女。后赵中华病逝。马春花与赵大明就遗嘱效力发生争议,马春花遂以赵中华生前留有遗嘱将504室住房及房内物品均由马春花继承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504室住房由其继承。
        赵大明辩称:赵中华留下的遗产子女均有权按照法定继承份额继承,其认为马春花提供的遗嘱不具有法定效力。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书写的涉及504号房屋的留言,除两处句号外没有标点符号,如增加不同的标点符号,可有两种以上的不同解释。在此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留言不能确定为其真实意思表示,该留言不能作为有效遗嘱。因此,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父母已在其之前去世,马春花系被继承人之妻,赵大明系被继承人儿子,二人均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分得相等份额的遗产。504号房屋是被继承人与马春花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遗产,马春花、赵大明二人各分得四分之一,马春花无其他住房,又占房屋的大部分份额,房屋以归马春花所有为宜,马春花应向赵大明支付折价款。
        一审法院判决:504号房屋归马春花所有;马春花向赵大明支付折价款210348元;504号房屋内的物品均归马春花所有。
        南京继承律师认为,被继承人生前的留言遗嘱可以作两种以上不同解释时,不能将该留言确定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留言无效。被继承人死亡后,应根据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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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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