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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律师解答:远嫁国外的女儿能否继承父亲遗产?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2 16:26:01    当前栏目:继承知识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女儿远嫁国外能否继承父亲遗产?

  林小姐:我已嫁到外国,国籍已经登记为外国国籍。我的母亲早逝,父亲在国内有一套房屋,我还有两个哥哥。今年3月,父亲去世,父亲生前没有口头或书面遗嘱。我问起父亲遗留下来的存款和房屋如何处理时,两个哥哥说我已经远嫁,对父亲的遗产无权过问。我是否还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两个哥哥不给我继承遗产,我该怎么做?

  专业继承律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那么,遗产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分配。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配偶、子女、父母。林小姐母亲已早逝,所以,在林小姐的祖父母也早已去世的情况下,林小姐的父亲的遗产就应由林小姐及其两个哥哥共同继承,一般是按份平均分配继承。如果她的两个哥哥拒不让林小姐继承遗产,则她可向父亲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她没时间或其他原因,想委托国内律师代理,首先要在其国籍国的公证机关办理委托公证,然后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这样,林小姐就可委托律师代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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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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