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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立遗嘱老人不知法院认定立嘱无效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7:26:33    当前栏目:继承案例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帮立遗嘱老人不知法院认定立嘱无效

  本报讯 记者刘建 通讯员章伟聪 99岁的谢阿婆是位独身老人,早年曾领养过一个女儿。10多年前养女去国外定居,谢阿婆的日常起居主要由居委会、邻居和朋友们照顾。几年前得知自己患了肺癌,谢阿婆曾对居委会干部徐阿姨说起过,今后谁赡养她遗产就给谁,后事可以请她乡下三个侄子料理。

  2011年,谢阿婆病情恶化,居委会秦主任去医院看望谢阿婆。回来后,秦主任根据相关信息与谢阿婆三个侄子商量后,在居委会打印了一份遗嘱。大意是:因养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谢阿婆愿意与三个侄子一起生活;名下房产去世后由三个侄子继承。秦主任以“起草人”的身份在遗嘱上签了字。

  后来,谢阿婆病危,徐阿姨赶到医院给谢阿婆看了遗嘱,但没有宣读内容;又问谢阿婆是否愿意随三位侄子到乡下同住,谢阿婆表示同意。于是,谢阿婆在遗嘱上按了手印,徐阿姨及三位侄子在遗嘱上签了字。

  谢阿婆去世后,三位侄子将谢阿婆养女告上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有效。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陈芸表示,本案遗嘱并非根据谢阿婆的口述内容当场形成;谢阿婆虽然看过遗嘱,但她并不识字。据此,法院综合相关案情,认定该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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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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