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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痴呆症状 再写遗嘱无效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7:20:54    当前栏目:继承案例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有了痴呆症状 再写遗嘱无效

  年逾九十的王老太去世后,她的子女们近日对簿公堂。儿子拿出王老太的自书遗嘱,要求继承全部遗产。但老人的三个女儿提出质疑:“我母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后又突发脑梗,不可能书写遗嘱!”

  王老太生前育有三女一子。王老太的丈夫已于2002年去世,去世后子女曾表示放弃继承权,全部财产由王老太继承。而2011年王老太去世后,她的四个子女却因遗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且官司打上了法庭。

  庭审中,儿子拿出了王老太于2008年自己书写的一份遗嘱。内容是:“我死后将全部遗产均留给儿子,三个女儿不享受遗产份额。”

  然而,王老太的三个女儿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争议。她们称,王老太自从老伴去世后精神抑郁,从2007年开始就经常精神恍惚,出现了老年痴呆的症状。2008年,王老太还突发脑梗住进了医院,2011年在医院里去世了。“在住院治疗期间,无论是从智力上还是意识上,我母亲都不可能书写遗嘱。”

  最终,法院判定该份遗嘱无效。于是此遗嘱成谜,可能除了她的儿子,谁也不知道老太生前的真实打算。

  老太虽健忘糊涂 但公证精神达标

  陈老太也是年逾九十,有两个儿子,她一直和小儿子夫妇一起生活。前年陈老太去世,留下一套二居室,大儿子找到小儿子要求分割遗产。小儿子拿出一份陈老太的遗嘱公证书,写明由自己继承遗产。

  但大儿子认为,陈老太近年来精神状况不好,时常出现健忘、糊涂,其所立遗嘱无效。哥俩争执不下,大儿子遂将小儿子告上法庭,要求鉴定遗嘱公证书的效力。

  法院调出公证书的备案文件,显示已做过精神状况的谈话笔录和录像资料,公证处作证陈老太的精神状况符合立遗嘱的条件。最终,法院驳回了大儿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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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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