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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遗产 嫂子有无继承权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2 12:27:29    当前栏目:法律咨询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市民王小姐求助:我爸爸不久前去世,留有存款60万元。我嫂子要求我妈妈将此存款平均分配给我妈妈、哥哥、嫂子、我,每人得15万元,我妈妈怕我嫂子闹事,搞得家庭不和,就勉强同意,但我认为这样分配不合适。问题是60万元存款该如何分配?

  继承律师说法

  首先,60万元是你爸爸妈妈的共同财产,其中30万元属于你妈妈的个人财产,另外30万元才属于你爸爸的遗产。

  其次,你爸爸的30万元遗产,应该由你妈妈、哥哥、你平均分配,每人分得10万元,你嫂子没有继承权,没有权利分得遗产。

  综上,60万元分配的最终结果是:你妈妈40万元,你和你哥哥各10万元,你嫂子无权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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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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