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人制度问题解答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3-01-06 13:47:41 当前栏目:遗嘱见证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在哪些情况下,立遗嘱要有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邀请见证遗嘱的自然人,或者说是遗嘱人立遗嘱的证明人。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因为这三种形式的遗嘱相对来说,其准确性、可靠性不及自书、公正遗嘱,由见证人见证,可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有助于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且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只有一个或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无效。
立遗嘱时必须有见证人吗
立遗嘱人不一定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是需要见证人的,一般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担任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遗嘱见证人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订立遗嘱时,可以由未成年人作为见证人吗?
不可以,未成年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遗嘱订立时的见证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的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子女可以作为父母订立遗嘱时的见证人吗?
一般也不允许,因为子女一般都是父母的继承人,而继承人、受遗赠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其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难以证明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继承人的债权人可以作为订立遗嘱时的见证人吗?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适宜作为被继承人、遗赠人订立遗嘱时的见证人。因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死了一个遗嘱有效吗
法律分析:遗嘱见证人死亡,遗嘱依然有效。只要遗嘱是有效的,见证人死亡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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