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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内容手签的名,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6:59:24    当前栏目:法律咨询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打印的内容手签的名,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明明有书面的遗嘱,却因为是打印的,让一家人闹出了继承纠纷。对此大惑不解的李女士近日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寻求“法律百事通”的帮助。

  今年3月,李女士的父亲患病住院,李老伯考虑到女儿经济困难又一直照顾自己,便想立遗嘱把房子和其他财产都留给女儿,而李大爷还有一个儿子在外地工作并已成家。

  “由于我爸爸不能书写,他就躺在病床上口述,由我记录,写明自己的全部财产都由我继承。”李女士怕字迹不清有争议,便将记录好的遗嘱打印了一份。“爸爸看了打印的内容,确认没问题后,就在下面签了字,注明了日期。”李女士说,“两周后,我爸爸过世了,料理完后事后,我弟弟就和我商量继承遗产的事。”李女士此时拿出了父亲的遗嘱。

  “弟弟看后,情绪激动,说这份打印的遗嘱无效,要求继承一半的遗产。”但李女士认为,打印后的遗嘱经过父亲核对,并且有父亲的亲笔签名,遗嘱是有效的。两人争执不下,李女士于是打进了热线咨询。

  南京继承律师认为:“本案的焦点是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还没有对打印遗嘱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的指导性意见,因此,打印遗嘱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关键要看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而且,每种形式的遗嘱,都有相应的生效要件。

  南京继承律师建议,打印遗嘱无论是否为本人亲自签字,均应当由遗嘱人及两名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并签字。至于上述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未经审判程序,难以简单笼统地判定其效力。

  明明有书面的遗嘱,却因为是打印的,让一家人闹出了继承纠纷。对此大惑不解的李女士近日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寻求“法律百事通”的帮助。

  今年3月,李女士的父亲患病住院,李老伯考虑到女儿经济困难又一直照顾自己,便想立遗嘱把房子和其他财产都留给女儿,而李大爷还有一个儿子在外地工作并已成家。

  “由于我爸爸不能书写,他就躺在病床上口述,由我记录,写明自己的全部财产都由我继承。”李女士怕字迹不清有争议,便将记录好的遗嘱打印了一份。“爸爸看了打印的内容,确认没问题后,就在下面签了字,注明了日期。”李女士说,“两周后,我爸爸过世了,料理完后事后,我弟弟就和我商量继承遗产的事。”李女士此时拿出了父亲的遗嘱。

  “弟弟看后,情绪激动,说这份打印的遗嘱无效,要求继承一半的遗产。”但李女士认为,打印后的遗嘱经过父亲核对,并且有父亲的亲笔签名,遗嘱是有效的。两人争执不下,李女士于是打进了热线咨询。

  南京继承律师认为:“本案的焦点是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还没有对打印遗嘱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的指导性意见,因此,打印遗嘱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关键要看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而且,每种形式的遗嘱,都有相应的生效要件。

  南京继承律师建议,打印遗嘱无论是否为本人亲自签字,均应当由遗嘱人及两名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并签字。至于上述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未经审判程序,难以简单笼统地判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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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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