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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遗产公证收费标准)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3-02-09 18:37:39    当前栏目:法律咨询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我们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带来以下内容。

  一、提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三)所遗动产证明:

  1、存单;

  2、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3、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所遗不动产证明:

  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

  1、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

  3、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六)继承人情况证明

  二、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一)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

  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

  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

  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

  (二)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

  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

  (四)继承人的继承意见

  (五)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

  四、南京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根据受益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1)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1.0%收取;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7%收取;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3%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2)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以上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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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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