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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嘱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指南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2-03-18 14:30:39    当前栏目:公证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遗嘱公证

  公证机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对立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

  公证遗嘱所需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财产的权属凭证(如不动产权证书/车辆登记证书/存折等);

  4、遗嘱(可由公证机构代为起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1)立遗嘱人可以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公证机构根据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双方就遗赠扶养关系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

  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所需材料:

  1、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遗赠人家庭成员证明;

  2、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财产的权属凭证(如不动产权证书/车辆登记证书/存折等);

  4、遗赠扶养协议(可由公证机构代为起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1)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2)扶养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应到公证处签署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或共同作为扶养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且附有条件的,如果扶养人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将会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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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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