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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继承律师解答:病中留下遗嘱 真伪该如何确认?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6:41:42    当前栏目:自书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南京继承律师解答:病中留下遗嘱 真伪该如何确认?

  我父亲王某2008年与李某再婚,我和父亲没有一起居住。2011年1月,父亲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治疗期间多次昏迷,医院已几次下达病危通知书,后因病情严重去世。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后,继母李某拿出一份由别人代书、我父亲摁指印的遗嘱,并称有主治医生出具的我父亲当时神志清醒的证明。遗嘱上注明:王某的所有财产包括房产均由李某继承。可是我认为该遗嘱属于伪造的,因为父亲住院期间我多次去探望,父亲均没有立遗嘱的意思,且父亲大部分时间昏迷。另外,通过医生了解到,立遗嘱时医生并不在现场,所出具证明是在医生办公室写的。请问,怎么才能认定遗嘱无效?

  南京继承律师解答: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本案中李某所出具的遗嘱就属于代书遗嘱。从形式上来讲,该遗嘱要件完备。如果要认定该遗嘱是不是伪造的,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证实:1.据你称医生当时并未在现场,要有医生并未到达现场的证据,若证据表明医生没有在现场,所出具的证明就不客观真实,因你父亲多次昏迷,不能证实形成遗嘱时你父亲的精神状态,从这个方面可证实该遗嘱真实与否;2.医生即便是据当时病人的病情出具的证明,但毕竟是李某找的代书人,你又不在现场,你父亲在病危情况下,是不是身不由己,被强行摁的指印,是不是能证明你父亲能够正确表达其意思有待认定;3.形成该遗嘱时,你父亲是否一直是神智清醒,应当是形成遗嘱的整个过程都是清醒的。

  另外,还可结合客观情况,王某与李某再婚时间不长,会不会不与子女商量就将房产等重要财产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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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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