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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2-11-03 16:29:40    当前栏目:自书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将会正式实施,其中继承编共4章45个条文,现行实施的《继承法》共37个条文。《民法典》继承编比《继承法》增加了8个条文。经过对比我们发现增加的是重头是遗嘱的形式。

《继承法》中用1个条文将遗嘱的形式罗列出来,其中包含5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而《民法典》继承编中用了6个条文分别介绍了遗嘱的形式。继承编增加了打印遗嘱,将录音遗嘱更名为录音录像遗嘱。

遗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死因行为,也就是说遗嘱只有在人死亡的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当遗嘱的真实性和内容产生争议时,因遗嘱人已经死亡无法探知其真实意思。因此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指导当事人正确审慎地设立遗嘱,尽可能的减少因遗嘱产生的继承纠纷,就要格外重视遗嘱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

遗嘱形式第一种:自书遗嘱

1、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不得采用打印的方式。

2、遗嘱人必须签名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注明时间不仅能够用来确定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能够在多份遗嘱冲突时,判断遗嘱先后。

遗嘱形式第二种:代书遗嘱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

3、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均要签名

4、注明年、月、日

遗嘱形式第三种:打印遗嘱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2、遗嘱人、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要签字

3、注明年、月、日

遗嘱形式第四种:录音录像遗嘱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介绍自己,如果是录像,遗嘱人、见证人均要出镜

3、遗嘱人、见证人要录音录像中记录年、月、日

遗嘱形式第五种:口头遗嘱

1、遗嘱人处于危急的情况下(通常是重大灾害、突发疾病等)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3、危急接触后,遗嘱人没有死亡,口头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最好采取其他方式留下遗嘱,避免纠纷。

遗嘱形式第六种:公证遗嘱

1、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2、其他事项公证员会告知说明

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消极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见证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本身不能作为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不能作为见证人。本条是最关键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因为遗嘱人与受益人正常都是亲属关系,私下立遗嘱找的见证人也通常是跟双方认识。也容易因此将来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遗嘱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有效遗嘱的积极要件)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见证人的签名。

关于遗嘱的效力问题

在《民法典》中删除了《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同时删除了公证遗嘱不得随意撤回或者变更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六种形式的遗嘱在法律上是平等,也意味着赋予了遗嘱人极大的自由,更加切实的让遗嘱人充分的表达真实意愿。当存有多份遗嘱时,无论遗嘱形式如何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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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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