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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书写格式应该怎么写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2-10-11 17:11:10    当前栏目:自书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一、自书遗嘱书写格式应该怎么写

(一)、遗嘱的写作要点: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二)、遗嘱的格式: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为了 ,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3、其他:

本遗嘱一式 份,由 、 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立遗嘱人:

见证人:

代书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二、书写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

4、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为防止自书遗嘱无效或有瑕疵,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找专业人士来指导。专业人士会考虑遗嘱的效力。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订立遗嘱,综合考虑家族关系,子女情况,税收,遗产来源等问题,尤其是对于遗产的所有权问题,一定需要追根溯源,避免遗嘱内容的无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在中国遗产的分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当事人进行立遗嘱来分割财产,一种是当事人没有立遗嘱,通过国家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遗产。立遗嘱的财产,任何人都不可以有意见,有意见也得保留,但是继承的财产,有意见可以申请起诉。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网站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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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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