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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篡改遗嘱或丧失继承权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6:45:10    当前栏目:继承权问答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擅自篡改遗嘱或丧失继承权

  问:我的一位亲戚对老人很不孝顺,在老人把遗嘱写好后,她偷偷改了一些对她不利的内容。我想问一下律师,她这么做是不是就无权再继承遗产了?

  南京专业继承律师答:《继承法》第七条有如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因此,您的这位亲戚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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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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