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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或者遗嘱未处分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2-03-10 09:23:06    当前栏目:法定继承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及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合法有效的遗嘱是适用遗嘱继承的前提。无效遗嘱属于根本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这种遗嘱自然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遗嘱人与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之间不因无效的遗嘱而产生法律关系。《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即除《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的遗嘱无效的情形外,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之下立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消除后,未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出现上述法律规定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时,遗嘱所涉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当然,遗嘱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例如,被篡改的遗嘱,只有被篡改的内容无效。如果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所涉及的全部财产,均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如果遗嘱部分无效,只有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二、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就是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其全部遗产应适用法定继承;另一种情形是,遗嘱人以遗嘱方式处分了部分遗产,对于其未处分的遗产部分,遗嘱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这部分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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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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