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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遗嘱继承律师解读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8-10-23 00:56:45    当前栏目:代书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南京遗嘱继承律师解读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

  一、代书遗嘱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遗嘱人及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等。

  2、遗嘱人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关系。

  3、除非遗嘱人要求或为保护遗嘱人利益,遗嘱可以只注明“遗嘱人名下全部遗产归某某所有”等笼统内容,否则律师应当尽量列清遗产范围,即所处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

  4、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安排。

  5、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身份信息等基本信息,还应写明遗嘱人委托其执行事项。

  6、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代书人、其它见证人签名。

  二、 代书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也可能会被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尽量不要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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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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