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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7-02-27 21:21:28    当前栏目:遗产范围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关键词遗嘱继承、交通事故、空难、死亡赔偿金、遗产、近亲属、死者

  张老汉共有三个儿子,即张老大、张老二、张老三。张老大一直在外地生活。张老汉与张老二关系不佳,张老二多次因琐事而与张老汉发生冲突,并对张老汉谩骂。张老汉则与张老三一起共同生活。张老汉年迈时自书了一份遗嘱,并在公证处作了公证。遗嘱表示,张老三与张老汉一起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百年之后其个人的一切财产均归张老三继承。

  后张老汉意外被汽车撞死亡。张老三当时未将张老汉死亡的消息通知张老二、张老大。经协商,张老三与肇事者达成协议:由肇事者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十二万元。此后三兄弟因如何分割该赔偿款发生争议。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重新分割1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老汉留有经公证的遗嘱,该遗嘱写明其个人财产在死后归张老三所有,继承人对该遗嘱均无异议。然而该笔赔偿款是肇事者给付张老汉家属的死亡赔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认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空难死亡赔偿金并未被认定为遗产。涉案赔偿金虽为交通事故赔偿金,但其与空难赔偿金属于同一性质,故可参照空难死亡赔偿金进行使用。故可将继承人对张老汉的赡养及生活照顾情况作为分配的标准。张老三对张老汉尽了主要的赌养义务且付出较多,对张老三应予多分,其余款项由二继承人均分。

  一审法院判决:张老汉死亡后肇事者给付家属的赔偿款由张老二分得25000元,由张老三分得到70000元,由张老大分得25000元。

  南京专业遗产律师强调,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系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由此可推知该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与空难死亡赔偿金性质相同,故可比照适用,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酌情分配给死者近亲属。

  本案参照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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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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