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遗嘱见证程序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7-09-16 10:04:11 当前栏目:遗嘱见证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遗产继承律师遗嘱见证程序
1、遗产继承律师向委托人介绍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听取委托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基本情况。
2、接受委托的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3、遗产继承律师应与委托人制作谈话笔录。
4、遗产继承律师应整理、书面列明当事人提交财产清单、财产权属证明等文件。
5、如果委托合同有约定,遗产继承律师可对遗嘱要处分的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审核。
6、如果对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产生疑问的,遗产继承律师可请遗嘱人或其亲属出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医学证明。
7、遗嘱人与两名遗产继承律师均在场时,由遗嘱人订立自书遗嘱或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或由遗产继承律师代书遗嘱。
8、遗嘱订立完毕后,遗产继承律师应询问遗嘱人是否理解遗嘱内容,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9、遗产继承律师制作见证书,由当场见证的遗产继承律师签字,经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审核后,可加盖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公章。
10、按委托合同约定,见证书交遗嘱人或遗嘱执行人保存。同时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将见证书及委托业务档案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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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网首席南京遗产律师姬传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二十年专业遗产律师,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知名的继承纠纷律师,先后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等各种继承法律问题,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专业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遗产律师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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