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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篡改遗嘱或丧失继承权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6:45:10    当前栏目:继承权丧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擅自篡改遗嘱或丧失继承权

  问:我的一位亲戚对老人很不孝顺,在老人把遗嘱写好后,她偷偷改了一些对她不利的内容。我想问一下律师,她这么做是不是就无权再继承遗产了?

  南京专业继承律师答:《继承法》第七条有如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因此,您的这位亲戚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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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网首席南京遗产律师姬传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二十年专业遗产律师,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知名的继承纠纷律师,先后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等各种继承法律问题,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专业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遗产律师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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