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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遗嘱继承律师:遗嘱公证卷应当如何保存?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6:08:03    当前栏目:公证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南京遗嘱继承律师:遗嘱公证卷应当如何保存?

  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

  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南京遗嘱继承律师:公证遗嘱生效前,应当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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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网首席南京遗产律师姬传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二十年专业遗产律师,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知名的继承纠纷律师,先后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等各种继承法律问题,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专业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遗产律师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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