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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1:22:45    当前栏目:公证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 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 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 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 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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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网首席南京遗产律师姬传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二十年专业遗产律师,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知名的继承纠纷律师,先后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等各种继承法律问题,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专业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遗产律师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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