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遗产继承律师 > 遗产继承 > 遗产债务债务是否需继承

债务是否需继承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4:03:05    当前栏目:遗产债务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古话说“父债子偿,天经地义”,按照现在法律,真是天经地义吗?债务会发生继承吗?

  现代法学理论认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方法有两种: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针对第二种情况及遗产已被分割,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在我国,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就对被继承人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如果继承人继承遗产,就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是以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此父债子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债务是否需继承遗产继承相关推荐:
遗产继承律师网首席南京遗产律师姬传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二十年专业遗产律师,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知名的继承纠纷律师,先后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等各种继承法律问题,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专业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遗产律师信托服务.
遗产继承律师联系方式
专业遗产律师咨询电话15996298111(微信同号)
房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Copyright © 2010-2020 遗产继承律师网 版权所有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